为切实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根据西建大〔2015〕136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和西建大〔2024〕51号《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相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太阳sun网站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推免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协调本单位推免生的遴选和接收等工作。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为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和学院纪委书记,组员由系主任、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教学办公室主任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组成。具体工作由教学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推免名额及类型
1. 推免名额由学校教务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名额统一分配至学院。学院根据专业人数比例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
2. 推免类型主要包括:本硕连读、正常推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
3. 符合各类型推免遴选条件的学生,仅能申报一种推免类型。
4. 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确定1人作为后备人选,推荐参与学校的机动名额遴选。
三、遴选条件
推免生遴选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通过学院综合测评,择优推荐。
1. 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和西建大〔2024〕51号《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的要求;
2. 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处分记录,学业、学术等方面无不良影响;
3. 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外语同等级别水平;
4. 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
5. 所有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0,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或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5,必修课程无不及格门次,且选修课程及通识课程累计不及格门次≤1;
6. 所有已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须在本专业同年级50%之前。
四、综合测评及推荐
1. 正常推免按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遴选推荐。
(1)综合测评成绩由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和创新创业竞赛加分两项组成: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为已修读的前四学年(四年制前三学年)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及加分,严格按照学校创新创业竞赛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认定,对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给予加分,每名学生加分最高不得超过 0.6,仅按最高加分计一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按照学校规定,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进行审查认定。
(2)若综合测评成绩一致,按照所有已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遴选推荐。若再次一致,按照已修读的设计课算术平均分成绩由高到低遴选推荐。
2. 本硕连读:经审查当年仍具有本硕连读资格,同时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硕连读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及推荐条件以校团委公布为准。
4. 后备人选根据申请人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遴选推荐。
5. 在学院公示期内,由于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将在同一专业内根据以上规则遴选推荐。
五、回避制度
1.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 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要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学生,取消其申请推免的资格。
六、相关规定
1. 推免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并公示。
2. 学生若对推免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至邮箱arch-jxb@xauat.edu.cn,并提供纸质材料至太阳sun网站教学办(教学大楼601),材料要求真实完整,以便核实。
3.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被确定为推免生的毕业生,若由于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截止后放弃推免资格,导致推免名额作废,学院将予以追究个人失信行为,并根据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 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5.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和当年的通知文件,本办法由太阳sun网站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太阳sun网站
2024年9月11日